“拒鱼”与“算账” |
||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 ||
经常看到一些身陷囹圄的贪官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当初自己坚持原则、拒绝收礼,就不会在到了该清享晚年的时候却要独守铁窗。现在想清楚了,算清账了,却为时已晚。
由此联想到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拒鱼的故事,他算账的学问深刻体现其为官为人的哲理与智慧。公仪休爱吃鱼,有人就送鱼给他,他却拒而不受。送鱼的人说:“听说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肯接受我送的鱼呢?”公仪休答道:“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接受你的鱼!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来吃,如果我因为接受了你送的鱼而被免去宰相之职,我自己从此就买不起鱼了,你难道还会再给我送鱼吗?这样一来,我还能再吃到鱼吗?”
在公仪休看来,身为宰相有俸禄便可买鱼自享。若受他人所赠而被免相位,实属得不偿失。他不否认自己爱吃鱼,而拒绝他人送礼之鱼的根本原因也是要保留自己永远吃鱼的主动权和自主权———自己爱怎么吃就怎么吃,爱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爱吃什么鱼就买什么鱼,这本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但若受人之鱼而“因小失大”,恐怕连吃鱼这样的权利也会被剥夺。仅由这一件小事便折射出一位富有远见卓识和自我约束力的哲人风范。
公仪休不仅明白自己是什么身份,而且极为珍惜,并以实际行动来捍卫。这就比现在某些贪欲膨胀的腐败分子理智和清醒得多。公仪休的聪明可取之处在于,他不是在倒霉垮台之后才明白、才清醒,而是当时就明白、就自觉,这鱼是送给“宰相”的,不是送给他的。如果他不任宰相了,鱼自然要送给接替他继任宰相的人。因此,这鱼坚决不能要。
公仪休拒鱼,贵在一个“拒”字。现在有的贪腐之徒,不仅来者不拒,甚至张口索要,但愿公仪休拒鱼的故事能够启迪和警醒现在某些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大家都应来学学这个聪明、讲原则、会算账的公仪休,拒绝放弃眼前送来的这一点利益,保留自己的尊严与人格,保留永远自由自在吃鱼的快乐与幸福。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
||
|
||
【关闭】 | ||
|
||